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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六届国际音乐艺术大赛—吉他
  • 上传时间:2011-10-31 16:40:30 浏览次数:25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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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度


    首届国际吉他之星大赛

     

     

    一个交流的平台,一次表演的体验,自信进取,增值竞技,迈向成功路!

     

    为推动及促进吉他艺术发展,让每位热爱吉他的人士增加一个表演的平台,
    培养新一代表演人才,推动吉他艺术有进一步发展。
    此外,透过本次比赛加强中西文化艺术交流和心得分享的机会,增进友谊和谐共融。


    主办机构:香港艺术联会提琴学会 香港中华文化艺术节
    协办机构:香港国际艺术剧院 青苗中西艺术表演团 海南华人国际演艺公司
    支持单位:香港中华文化总会 艺智星乐刊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康乐及文化事务署

     
    比赛宗旨
    为推动及促进吉他艺术发展,让每位热爱吉他的人士增加一个表演的平台,培养新一代表演人才,推动吉他艺术有进一步发展。此外,透过本次比赛加强中西文化艺术交流和心得分享的机会,增进友谊和谐共融。

     

    比赛规则
    1) 各组别均无年龄、性别及国籍限制,参加者因应自己能力选择适合自己之组别或级别作赛。
    2) 比赛均采取抽签方式决定参赛者之参赛次序。
    3) 专家组总决赛由多位评判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及一个最低分,取剩余评判之平均分为参赛者之比赛成绩。
    4) 参赛者应按时到达比赛场地,如迟到或擅自离场,将会取消比赛资格。
    5) 参赛者必须听从工作人员指示,依次候场,并遵守比赛场地各项规则,保持安静,爱护公物。
    6) 本会提供标准吉他以供选择,亦欢迎参赛者自行携带吉他比赛。
    7) 比赛评分方式:以达标计分方法,得分达95分或以上者获金奖、90-94分获银奖、85-89分获铜奖、80-84分获优胜奖,75-79分获表演奖(奖项并无数量限制,绝对公平公正)。
    8) 决赛之颁奖典礼于总决赛暨晚上举行,吉他之星得主须演奏胜出之曲目一首。

     

    奖项
    所有初赛、决赛及总决赛组别均设有金、银、铜、优胜及表演奖。
    凡于初赛、决赛、及总决赛获得金、银、铜、优胜及表演奖的参赛者可获奖状一张;而于决赛及总决赛获得金、银、铜奖之参赛者可获奖杯一个(会另提供刻名服务,每个60元)。
    过去四轮决赛中获金、银、铜奖之参赛者可获取资格参加全年总决赛,并于总决赛中每一项赛事项目中得分最高之三名选手获该项目之全年总决赛冠、亚、季军大奖,且获名贵水晶奖座。
    专业组之最高分数者可获各[吉他之星]大奖,奖金港币1000元。
    古典吉他之星得主、电吉他之星得主及低音吉他之星得主,可获邀参加本会举办之巡回表演演出(独奏及协奏曲)并获得青苗艺术机构高级导师合约及成为香港艺术联会吉他学会荣誉会员。
    于决赛或总决赛获得金奖之参赛者的导师可获[优秀导师奖]。并于决赛后获颁奖状一张及名贵水晶奖座一个。

     

    考级组须知
    古典吉他:演奏曲目参加皇家音乐学院术科考试曲目及上海音乐学院协会音乐考级曲集,参赛者需自备古典吉他及脚踏(谱架则由本会提供)。
    电吉他:演奏曲目参照英国伦敦圣三一音乐学院考级曲目,参加者需自备电吉他、pick、吉他连接线、背景音乐及效果器(本会提供100W输出的真空管扩音器)。
    低音吉他:演奏曲目参照英国伦敦圣三一音乐学院考级曲目,参加者需自备低音吉他、pick、吉他连接线、背景音乐及效果器(本会提供120W输出的扩音器)。

     

    重奏组须知
    重奏参赛者则改以组为参赛单位,须为两人或以上方可参加。
    每组参赛者必须以参加人数作为重奏单位,如二人则为二重奏方式参赛,三人则为三重奏方式参赛,以此类推。
    参加者必须提供乐谱,供评判评估之用。

     

    自选作品组须知
    演奏音乐学院术科考试曲目以外曲目,一律视为自选组。
    演奏音乐学院术科考试曲目以外曲目,必需提供曲名、作曲家及编号。
    参加者须邮寄一盒未经任何编辑及亲自弹奏初赛曲目的录音带或CD,作为甄别入围资格,同事须递交副本乐谱作为评估之用。

     

    自弹自唱组须知
    参加者需亲自弹奏吉他(钢弦吉他、尼龙吉他)及唱歌,参赛曲目限时为8分钟。
    须递交乐谱及歌词作为评估。
    参赛者如需MIDI或CD作为背景音乐,一律自备。

     

    专业组须知
    参加者必须弹奏演奏级别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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